海峰棋院 logo

最新消息

2009.09.29| 公告

2009/09/29第三屆棋王賽《資格賽、初賽》辦法


第三屆棋王賽《資格賽、初賽》辦法

 

第三屆棋王賽《資格賽、初賽》辦法

一、主辦單位:海峰棋院

二、協辦單位: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、中華民國圍棋協會、LGS傳奇圍棋網

三、資格賽: 具台灣棋院或中國圍棋會職業棋士資格者自由報名。

a. 報名參賽者40人,取28人。
b. 總盤數32局,共三場。
c. 抽籤日期:2009年12月7日(一)下午14:00整

四、資格賽日期:2009年12月10日(四)、12月17日(四)、12月21日(一)

五、初賽:雙敗淘汰。

a. 上屆循環圈陷落之4人+資格賽選出之28人合計32人。
b. 取4人晉入循環賽。

六、初賽日期:2009年12月24日(四)、12月31日(四)、2010年1月7日(四)、1月21日(四)、1月28日(四)、2月4日(四)

七、比賽地點:海峰棋院 (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05號9樓Tel:02-2702-8898分機126)

八、賽制:

a. 規則:比目法圍棋規則。
b. 手合:一律分先,黑先貼六目半。
c. 【資格賽】時限:各二小時,最後三分鐘讀秒,每次60秒。
d. 【初 賽】時限:各三小時,最後五分鐘讀秒,每次60秒。
e. 時間:上午10:00開賽,13:00~14:00休息,一日賽完。
f. 比賽遲到加倍扣時,遲到30分裁定敗。
g. 無故棄權,取消比賽資格及奬勵。

九、奬勵:

a. 資格賽對局費:勝局者3,000元,負者無對局費。
b. 初賽對局費:勝局者6,000元,負者3,000元。

十、其它:

a. 贏方須現場記錄棋譜繳交大會。
b. 每場比賽均設公證人一人,棋局若有爭議,須服從公證人之判決。
c. 比賽日期排定,除依本院公告之請假規定得以更改外,否則不得更動。
d. 比賽時如有違反賽場規定,第一次警告,再犯該局裁定敗。
e. 參賽棋士有義務出席開幕及閉幕式,比賽日亦請一律穿著正式服裝。
f. 本辦法如有不周之處,得由主辦單位另行修正公佈之。

合作廠商


圍棋友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