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.11.21| 公告
2025/11/21 第1屆龍星賽 比賽簡章
第1屆 龍星賽 簡章
報名點此,查詢報名點此
一、 實施目的: 為尚未獲得頭銜的職業棋士打造展現實力的舞台,透過快節奏、高張力的賽制,激發自我挑戰動能並提升競爭力,同時鼓舞新生代與資深棋士持續突破自我,再攀高峰,進一步帶動台灣圍棋的整體發展。
二、 主辦單位:中華職業圍棋協會、海峰棋院。
三、 參賽資格:
① 曾獲得頭銜或冠軍者不得報名;惟「新人王」、「女子最強戰」、「女子名人賽」等具限制性之頭銜,不在此限。
② 所有報名棋士將依2024 年度獎金排名排序,取前 32 名作為本屆參賽者。
③ 本屆龍星賽之冠軍棋士,於次屆將不具備參賽資格。
四、 比賽地點:海峰棋院(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05號九樓)
五、 比賽日程:
① 本賽32強:12月8日(一)14:00,16強16:00。8強:12月15日(一) 14:00,4強:16:00開賽。
② 決賽三番棋:12月22日(一)13:00開賽,賽畢後休息15分鐘,隨即進行下一盤對局,直至冠軍產生。
六、 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2月4日(四)中午12:00前,報名點此,查詢報名點此。12月4日(四)17:00前公告參賽名單,12月5日(五)中午10:00進行抽籤。
七、 賽制:
① 本賽:抽籤取8名種子,採單敗淘汰制,最後2位晉級決賽。
② 決賽:採三戰兩勝制,勝者為本屆冠軍。
八、 規則:
① 採比目法規則,手合一律分先,黑先貼還6.5目。
② 用時採加秒制:本賽和決賽前二局每方各5分鐘,每手加10秒。決賽第三局每方各1分鐘,每手加10秒。
③ 比賽遲到時間按實際扣除,超過1分鐘判負。
④ 無故棄權取消奬勵及次屆參賽權。
九、 奬勵(獎金):
① 冠軍奬金NT$180,000元,亞軍奬金NT$70,000元。
② 本賽敗退:4強NT$23,000元。8強NT$10,000元。16強NT$2,000元。32強NT$500元。
十、 附則:
① 因連續對局,比賽日期排定如遇天災或國際賽事日期得以公假,其餘無法改期。
② 勝者得於現場記錄棋譜繳交大會。
③ 每場設公證人,棋局若有爭議得服從公證人之判決。
④ 參賽棋士手機一律交由主辦單位代為保管,比賽結束後領回。
⑤ 參賽棋士在比賽期間一律禁止外出,並禁止使用任何3C電子產品。
⑥ 無故棄賽者將取消比賽資格與下屆參賽權。
⑦ 參賽棋士有義務配合棋賽宣傳之活動,主辦單位有權使用選手比賽照片製作圍棋周邊產品。
⑧ 本辦法如有不周之處,得由主辦單位另行修正公佈之。
十一、 參賽棋士紀律規範:
第一章 總則
第1條 為確保海峰棋院及中華職業圍棋協會(以下統稱「本棋院」)之良好秩序與聲譽,制定 本紀律規範,所有參與者及相關人員均應嚴格遵守。
第2條 本規範適用於本棋院主辦之所有比賽活動及院內所有場合。
第二章 紀律規範
第3條 言論規範:不得在任何場合散布不實言論,故意詆毀本棋院或他人名譽。
第4條 財物保護:參與者應尊重本棋院設施及他人物品,禁止故意毀損。
第5條 人身安全:本棋院內禁止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,包括肢體傷害及言語攻擊。
第6條 道德行為:所有人員應遵守社會公德及禮儀。
第7條 法律規範:本棋院內行為須符合當地法律規定。
第8條 犯罪行為禁止:參與者不可有涉及刑事犯罪、吸毒、賭博或與黑社會有關者。
第三章 處罰條款
第9條 若經本棋院查證有違犯上開規定情形者,本棋院得依情節輕重進行警告、阻止、取消比賽資格或為其他必要之處分,以維本棋院之紀律。
第四章 規章解釋與修訂
第10條 本規章之最終解釋權歸屬於本棋院。
第11條 本棋院保留隨時修訂本規章的權利,修訂後將通知所有參賽者及相關人員。
第五章 附則
第12條 本規章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