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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.10.17| 公告

2011/10/17 2011年全國大專杯圍棋錦標賽


2011年全國大專杯圍棋錦標賽

一、主   旨:發揚國粹復興中華文化,提倡高尚休閒娛樂,促進各大專院校圍棋交流,提升校園內之圍棋風氣。

二、主辦單位:海峰棋院‧財團法人培生文教基金會

三、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圍棋協會、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、LGS傳奇圍棋網

四、科技夥伴:宏碁股份有限公司

五、比賽時間:2011年12月24~25日/報到:12/24(六)下午13:00~

六、比賽地點: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-2F群英堂+ B1欣悅廳(台北市中山北路4段16號)

七、參加資格:全國各大專院校在籍學生(含軍警技職、碩博士班‧夜間部等)

八、比賽辦法:

a. 分組>依報名人數及棋力分組。
b. 規則>採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則及其段位認證。
c. 局差>各組一律分先,黑棋184勝;唯初學組採13路棋盤,黑87子勝。
d. 時限>基本時限20分鐘,讀秒20秒3次。
e. 採瑞士制計算成績,若二人的勝場相同,以輔分判定勝負。
f. 勝場及輔分相同者,除全勝者進行加賽外,其餘皆以抽籤方式決定名次。
g. 若遇加賽,時限則由裁判長現場決定之。
h. 段位各組一律使用計時鐘。
i. 級位各組開賽40分鐘後,得由裁判決定開始使用計時器。
j. 比賽遲到10分鐘以上者,該選手裁定敗。
k. 因場地關係各組報名人數限額如下:

段位各組(不限)
級位甲組(1~3級)80人
級位乙組(4~6級)40人
級位丙組(7~9級)60人
級位丁組(10~15級)90人
初學組(16級以下)90人 ※以上級位各組額滿登記候補※

l. 本賽程設裁判長1人,各組參賽者一律服從裁判之判決。
m. 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決定公佈之,選手不得異議。

九、獎勵辦法:

a. 報名參加且賽完全程者可獲紀念T-shirt乙件。
b. 大會提供300床位(劍潭)供遠道而來之中南部選手住宿。
c. 大會供應住宿者12/25三明治早餐一份。
d. 大會供應12/24晚會點心及12/25午餐便當。
e. 6~7段組優勝者優先錄取為“大學生國際棋賽” 代表出賽權。
f. 各組優勝者獲奬之奬品均為大會科技伙伴Acer電腦週邊產品。
g. 各組超過50人取前八名、1~4名頒發奬杯及奬品、5~8名頒發奬品及奬狀。
h. 各組未滿50人取前六名、1~3名頒發奬杯及奬品、4~6名頒給奬品及奬狀。
i. 團體總錦標前四名隊伍頒發獎盃及錦旗,五至八名頒給錦旗。
j. 各組賽完全程者可獲贈LGS傳奇圍棋網VIP會員半年份。
k. 初‧2‧3段組及甲組四勝以上者,報請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升段。
l. 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決定公佈之,選手不得異議。

十、附則:

a. 第一天未報到者.經查未依規定取消報名,取消次屆參賽資格。
b. 第二天無故棄賽者.除沒收保證金外,取消次屆參賽資格。
c. 符合升段資格者必須強迫升段。
d. 升段費:升初‧2‧3段者繳交500元,升4‧5‧6段者繳交1000元。
e. 若經檢舉或發現選手與實際比賽並非同一人時,主辦單位得對二人終身禁賽大專杯,並發函至二人所屬學校告知其舞弊行為,取消所有獎勵。
f. 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決定公佈之。

十一、注意事項:

a. 參賽選手須於第一天報到時繳交$500元保證金,大會得於第二天完賽後退還,並發給紀念T-shirt乙件,未完賽者沒收保證金。
b. 參賽選手報到時請出示“學生證”比賽時亦請務必隨身攜帶備查。
c. 團體總錦標視各校選手比賽成績決定名次,但獲獎學校必須派有三位以上選手代表參加本賽。
d. 級位者請依實際棋力報名,歷屆曾報名初學組者不得重複報名該組。
e. 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決定公佈之,選手不得異議。

十二、比賽流程:

Day1 13:00~13:30 選手報到、繳交保證金500元。
14:00~14:30 開幕式、比賽規則說明
14:30~16:00 第一場比賽
16:00~17:30 第二場比賽
18:30~21:00 晚會

Day2 09:00~10:30 第三場比賽
10:30~12:00 第四場比賽
13:00~14:30 第五場比賽
14:00~15:00 大盤解說會(若遇加賽,講盤時間則順延之)
16:00~17:00 頒獎、閉幕式

※【大盤解說】邀請知名職業棋士負責解說當天之高段組決賽對局。

十三、住宿須知

a. 住宿地點: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(台北市中山北路四段16號)
b. 住宿登記:限額300床,但學籍設在基隆台北及新北市區之選手不得登記。
c. 敬請北部選手禮讓遠道而來的南部選手。
d. 登記住宿者若於第二天棄賽,除依規定沒收保證金外,取消次屆參賽權。
e. 登記床位額滿後可登記候補,報名截止後若有缺額則依登記順位遞補。
f. 申請住宿者得由主辦單位隨機分房,不得自行任意更換。
g. 其他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決定公佈之,選手不得異議。

十四、報名方式:

a. 自2011年11月5日起至12月5日止,額滿登記候補。
b. 僅開放LGS網路線上報名:http://ncgc.lgs.tw
c. 免報名費。
※注意※欲取消報名者得於12月12日前由報名系統取消報名。

十五、交通資訊: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http://chientan.cyh.org.tw/

十六、相關查詢:海峰棋院

電話:02-2702-8898分機163
e-mail:haifongigo@gmail.com更多訊息請至Facebook加入”海峰棋院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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